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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/8/19 新闻来源:惠州裕永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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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州厨房排烟山东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,你怎么看?

2004年陈春秀以高考546分的成绩,考上了山东理工大学。但是,她并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。

因此,她就以为自己没有考上,这个时候的她不得不到距离家一百公里远的烟台来打工,在打工期间她当过服务员,当过电子厂的流水工人.....。

因为没有学历,只能做这些工作,近几年陈春秀回到了自己的老家冠县,当了一名幼儿园的老师。

她深知学历的重要性,始终没有放弃学习。

可是,她不知道的是,她参加高考的那一年,同县有一个叫陈艳平的考了303分的女孩,收到了她的录取通知书。

陈艳平拿着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,到了山东理工大学报道。

奇迹再一次发生,陈艳平竟然成功的入学了,成功的毕业了,毕业之后成功入职到事业单位,成为了一名拥有铁饭碗的“公务员”。

青铜逆袭成了王者,人生的美好原来如此的简单!

这个工作她一干就是16年的时间,若是这个事件不被曝光,她可能会干一辈子。

既然在今年这件事被曝光了,如今陈艳平的工作也暂时被停止了。

这件事之所以会在16年后曝光,是因为陈春秀发现自己在学信网上有学历了,本来她是要查成人高考的成绩的,没想到她发现自己拥有山东理工大学的学籍。

也就是说当年她是考上了山东理工大学的。

这一发现非同小可,这也意味着想要通过上学改变命运的她,竟然被别人改变了自己的命运,因为这一刻她知道自己被冒名顶替了。

事发之后她到了山东理工大学,了解这个事情的缘由,招生办给她的回复是当年她被顶人替上学了。

据顶替者陈艳平的父亲所说,当年他是从一个中介花了2000元给自己的女儿买了一份学籍的。

之后就有了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到了陈艳平的手里,然后,陈艳平成功的上山东理工大学的一幕。

至于本来要寄送给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,为何到了陈艳平手里,这个是让人很疑惑的,陈春秀也表示不理解。

当然了这件事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当中。

不过,这几天已经有陆陆续续的相关事件被爆料出来了。

6月15日,新京报记者通过多方信源获悉,16年前顶替农家女的人原名为陈艳平,她于2007年大学毕业后在冠县烟庄街道办事处审计所工作,其舅舅张峰曾任冠县审计局局长。

新京报记者电话联系张峰,其子接电话称,“父亲正在接受谈话。”

事情有点不简单。

至于到底是怎么回事,只有调查清楚才会有最终的结果。相信这件事也会有结果的, 毕竟这事关乎到高考公平的一个大事件。

6月16日,记者从山东理工大学了解到,2020年5月26日,山东理工大学曾派人到山东聊城冠县调查“冒名顶替上大学”事件,顶替者陈某某及其家人承认了冒名顶替他人上学的事情,并手写了一份情况说明,其中提到“相关入学材料由我(陈某某)舅妈(原某厂职工,现已去世)找中介代办”。

这件事还没有完,还在调查当中。

对于山东高考顶替案是怎么处理的,顶替者还能正常上班吗?

上班?做梦吧。一旦查实,说不准还要蹲牢房呢!

冒名顶替跟不劳而获、拦路打劫又有何区别?把不是你的窃为己有,这就是偷。

他们偷走了别人的理想、梦想、人生和青春。这罪还不够大吗?

高考顶替案是窝案。没有上下配合是办不成的。相关人员警告的警告,降薪的降薪。顶替者,当然是主犯了,具体情况,法院判了以后自然会公布。

若要人不知, 除非己莫为。法律不会顶替者的眼泪,他们应该付出代价。

这次在山东,有数可查的就有242人,涉及面很广,民愤极大。对这些人都应该从严从重从快惩处。

可以说,高考顶替案件性质是极为恶劣的,影响极坏。我们建议有必要从重惩处,以绝后患。

顶替者,活该!送他们入大牢,我们举双手赞成!

顶替入职的邱之豪以及他父亲被问责,网友说处罚太轻,你怎么看?

建议入刑,刹住顶替歪风!

顶替者叫邱之豪,他父亲是一校长,目前邱本人已被开除公职,他的校长父亲也被免职,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对调邱入职的安监局局长、办理社保的工作人员和办理户籍的民警也都予以严重警告。

又是山东,又是顶替,而这次被顶替的不是有另一种身份,退伍军人,连退伍军人的权益都不能保障,很就说明问题。很多网友戏称,山东到底是孔孟之乡,还是水泊梁山!

报道出来处理结果肯定是依法依规进行的,不然也不会、不敢公布于众,但大家不买账的原因就是处罚真的太低。从一个侧面也这说明,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顶替事件承担责任的当事人,有明确的处罚规定。

日前有人建议,把“高考顶替入学”入刑,追究刑事责任。理由是,构成犯罪的一个最基本的特征是它的社会危害性。窃取、诈骗别人的钱财是构成犯罪,那么窃取被人的入学资格、窃取别的发展前程,比窃取别人的钱财行为的犯罪危害性更大!

同理,你窃取他人的入职机会,篡改档案,耽误前程,冒名领取国家工资,伤害退伍军人利益,更应该被重处。相关部门还要对邱之豪的父亲,深挖他在任期间有没有其他违法违规线索!一并处理!

然后让被顶替者张健,索要回邱之豪这么多年领取的工资待遇,赔偿相关损失,按程序重新走上原本属于自己的工作岗位。

大家谈谈山东冒名顶替案怎样处罚才能大快人心?

怎样处罚?最好按照解放时对恶霸地主的处罚一样。

因为过去的恶霸地主霸道还没霸道到顶替你上学。有过吗?

还有应该赔偿被顶替者200万

因为同样的上大学,被顶替者上大学的前途肯定比顶替者好。

因为她学习好,顶替者学习差。

那么在大学也学习不好的。

其实这些道理他们(处理部门)都知道的。大学毕业到现在20年时间。如果被顶替者是大学毕业,工作到现在赚200万都不止。

但是怎样处罚不是我们说的。

现在的社会,对以下三类人,法律绝对是公正的。第一类。没家庭背景的。第二类。没人脉关系的。

第三类。不是富豪没钱的。

山东大学生被顶替,首要处理是什么?是安排上学、处理顶替人?

对冒名顶替上大学者,一旦调查属实,我个人认为应该这样处理:1,停止冒名顶替者现任工作。停发其工资(包括退休工资),追回其非法所得。2,安置被顶替者。(包括:上学、经济赔偿、身心损害赔偿、安排工作)3,进入深水区。深挖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主谋黒手 、及其附和随之策划者,分主次轻重不同,给绳之以法。

以上,仅代表我个人意见。

高考被顶替者陈春秀的处理结果已经出来,网友满意吗?如何评价?

【陈春秀高考被顶替案简单还原】2004年,山东省高考生陈春秀的高考成绩是546分,超过当年山东省理科专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达27分;顶替者陈艳萍的高考成绩是303分,未达到当年山东省文科专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。

△陈春秀

△陈春秀的成绩单

△冒名顶替上大学者陈艳萍

现在,最新的有关消息已经出来了——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布了陈春秀被顶替上大学事件的调查结果,累计有29人被调查,以下是有关截图:

看完以上陈春秀高考被顶替案的处理结果,我认为可能与社会的期待还是有一定的差距:

①顶替者陈艳萍的学历已经被注销,聘用合同已经被解除;但要注意,事情并没完结,公安机关已经对她涉嫌的犯罪问题立案侦查,并已采取强制措施。也就是说,陈艳萍很有可能还要受到法律的惩处。

②陈艳萍的父亲陈巨鹏,也已经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,其涉嫌犯罪的问题也可能受到法律的惩处。

③涉嫌严重违纪、违法的张峰、冯秀振,目前还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,后续被处理几乎是铁板钉钉的事。

④已经退休的原派出所所长任书坤,被开除党籍、降低退休待遇。在我看来,这个处罚太轻了!因为任书坤是执法犯法,应该从重处罚!彻底取消其退休待遇可能更为合理一些。

⑤至于其他的相关人员,基本就是处分、或降低工作岗位、或降低退休待遇,显然与社会的期待可能有一定的出入。

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意见,大家有什么见解?不妨在下面评论区留言。

山东聊城两起冒名顶替事件,调查及处理结果已出,对此你怎么看?

山东女孩被冒名顶替上大学,46人受处理,正义从不缺席

6月30日大众日报客户端报道,山东被冒名顶替上大学聊城冠县陈春秀、东昌府王丽丽事件,46人事处理,正义可以迟到,但从不缺席。

从这两起事件看出,冒名顶替者有权有势有关系,权钱交易,滥用职权。顶替陈春秀的陈艳萍,父亲陈某是冠县冠洲福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,有钱;其舅舅张某时任烟庄乡党委副书记、乡长,有权。冒领通知书、伪造档案、户籍造假、办理入学手续,无不是利用手中权力,手中金钱,干着违法的勾当。顶替王丽丽的陈伟的父亲陈某通过疏通关系,冒名录取,户籍造假,让女儿上大学。

我们的服务部门存在着管理不严,出现漏洞,让不法之徒有空可钻。招生办、邮局、、户籍、高校新生资格审查部门等出现了把关不严,不坚守原则,被金钱和权力所腐蚀,推波助澜。

被顶替者都是农家子弟,或无权无势、老实柔弱的女孩。陈春秀、王丽丽以及两次被冒名顶替的苟晶,出身贫寒,考奋斗改变命运却被戏弄人生。

以权谋私,权钱交易者已经伏法,这还不算了结。陈春秀、王丽丽的人生如何规划,如何让她们得以妥善安排是我们最关心的。她们是受害者,她们的档案户籍问题,养老保险问题,是否再读大学问题,补偿问题等,这些事关民生的问题,关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,最终的解决才算有个圆满的交待,我们期盼好人有好报,有个好的结局。

事件终结?山东顶替上大学者称手续为已故亲戚代办,如何评价?

怀着深深的同情和义愤回答这个问题。

同情受害者陈春秀女士

寒窗苦读换来的高考分数和录取通知书,无端被人轻松窃取,而且本人全然被蒙在鼓里。由此,开始了痛苦的自责、艰难的求职,走上了一条崎岖的人生之路,耗尽了自己的青春年华。如果她就此作罢,也就不会有今天的惊愕!似乎是神灵的安排,追求知识、圆大学梦的执着,让她想回到原点、重新再来的时候,无意中揭开了尘封了十六年的“污水井盖”……在崇尚公平正义的时代,发现了历史的不正义和罪恶。然而,这一切已经是无可挽回。

义愤的是冒名顶替者的言行

从陈某某顶替上大学时的心安理得、毕业后被安排了理想职业的自豪,直到被揭露后的甩锅言论,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式。全然没有悔过自责、向受害人道歉补偿或勇敢接受调查处理、为自己的所做所为埋单的意思,而是想用一句“顶替上大学手续是已故的亲戚代办的”敷衍过去。我们不得不佩服这个回答的高明之处:

1、死无对证,查也是白查,不如到此为止!

2、保护了家庭成员、关系人和操办者。

这样的快速“熔断”策略,如果不是“高人”指点,单凭顶替者本人,是不可能有这种智慧的;如果没有当事人的缜密设计或串通攻守,顶替者也不敢轻举妄动、随便表态。

毕竟仝卓事件的调查真相和处理结果才刚刚通报,仅追责处理的公职人员就达十五人之多!但是,仝卓事件的性质完全不同于、其危害程度远远低于本次的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,参与操作者一旦被查实,其后果可想而知。

那么,知情者、关系人、参与经办者会是哪些人呢?

在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未公布之前,一切猜测仅凭经验,并不为准。

1、顶替陈春秀上大学的陈某某和其父母、舅舅必然是知情人,而其父亲、舅舅可能是参与者或默许者。因为当时她的父亲曾在商务局工作,后来下海经商干工程,有人脉关系和资金实力。而她的舅舅是当地街道党委书记。自己的女儿、外甥高考分数多少、是怎么上的大学,作为父亲和舅舅不可能不知情。而且在她舅舅就任县审计局局长后、作为女外甥毕业被安排到其下属审计所工作,不能说跟他无关。

2、陈春秀高考前所在的高中领导、特别是班主任老师,可能是知情者,也有可能是参与者。那时候学生的高考分数和录取与否,班主任老师是了如指掌的。记忆中,那时的高考录取通知书,并不是直接寄给考生本人,而是寄给考生所在,再转交给本人。

3、当地县招生办工作人员,不排除有知情者或参与者。

4、招生录取院校方也不排除有知情者或参与者。新生入学材料查验审核,不是以“主要靠肉眼鉴别或有疏忽”为由搪塞那么轻描谈写。

总之,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的披露,正值今年高考前夕,又给业务主管部门提了个警示,高考程序事关考生人生前途和社会公平正义,查缺补漏,亡羊补牢,为时不晚。本次事件,如果因“顶替手续是已故的亲戚所为”即告终结,那真成了国际玩笑。相信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,一定会不负重望,查个水落石出,不仅给受害者一个交待,也是对高考制度和法律尊严的捍卫。

让我们拭目以待!

如果苟晶被顶替事件证据确凿,那么是否是刑事案件,刑量怎么定?

这件事说起来恐怕有点复杂了。首先顶替者已经被开除了学籍,并且被现单位辞退。这个结果是必须的,但是决不能仅此而已对吧?毕竟苟晶被篡改的人生必须有人负责!作为直接受益人的替代者不能仅仅是丢了工作就了事,别说是当事人苟晶了,就是大众也无法接受。可是说到追责,顶替者冒用苟晶学籍这究竟算是什么罪名呢?买卖学籍?伪造学籍?说到买卖和伪造学籍,社会上一直不缺少这样的例子,耳闻之中,似乎没有特别严重的处罚,无非就是从原单位辞退了事。可是苟晶事件里不仅仅是买卖伪造学籍,里面还包含了苟晶被篡改的不可逆的人生,法院在定责量刑的时候,如何来判定这个标准,关乎到最终定责量刑甚至是入不入刑。

那么顶替者的父亲呢?作为整个事件的主谋,行贿罪肯定是板上钉钉了。可是还是那句话,如果仅仅是以行贿罪处罚他实在是太轻了!可恨他还为人师表,道貌岸然却如此卑鄙龌蹉!所行之事之恶毒真让人发指!

还有后面罪恶的利益链条,比如苟晶的母校。就算她的班主任胆大包天打算瞒天过海,他能瞒住所有人吗?除了班主任还有系主任,还有校长副校长,还有各课代课老师,怎么可能瞒住所有人?公布成绩要放榜的,班主任如何做到偷换名字改成绩而不被校方知晓?而且苟晶还复读了一年,苟晶的学籍已经被录取转到北京的大学去了,对此怎么能不知情?是刻意隐瞒?知情不报?还是也参与到篡改学籍这个利益链条里面来了?你们又是如何忍心看着一个孩子满怀憧憬又毫无结果的苦读呢?

还有录取通知书是在哪个环节被拦截下来的?是在招生办就给扣留了还是在邮递环节被截留?还有那些大学里负责新生入学的帮办人,不管照片多像,是不是本人经得住查吗?利益面前,被篡改的人生如此微不足道!关键是他们玷污了大学这个本该神圣的地方,玷污了老师这个本该神圣的职业。

从事发到现在唯一能准确判定有直接责任的只有顶替者本人,其他人想要“证据确凿”恐怕还有待时日。

可以慢,请不要敷衍!

翘首以盼!

你知道年末沙雕新闻有哪些?

沙雕新闻我不了解,但是,每天都有很多人在做傻事,就是去参与一些赌博的游戏或者说用赌博的方式去做一些投资。

对于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案例相关人员处理结果,你满意吗?

不满意,处罚太轻,应该重新处理,悔了别人一辈子,这样叛太轻了,对弱势群体太不公平了,要是我,可能会上诉。

官方公布苟晶事件结果,两次均未上大专线,为何会出现如此大反转?

官方公布苟晶事件结果,两次未上大专线,,为何会出现如此大的反转?

看样子,山东的黑恶势力还是非常强大的,念念不忘要反转!

苟晶平时的成绩我就不用多说了,为什么单单两次高考的成绩只能上中专?难道是苟晶发挥失常?她明明填的是大学的志愿,却偏偏被她没填的野鸡中专给录取了?你不觉得很奇怪吗?

其实一点不奇怪,邱老师既然能给他女儿造一套大学录取通知书,为了怕苟晶没学上,苟晶会查寻此事,所以为了堵住苟晶的嘴,也给苟晶造了一套上野鸡中专的分数。这是我的推理,只有邱家一帮人知道实情!

希望国家及早立法,严惩恶人!

山东冒名顶替上学处理结果大家满意吗?

看到结果就来气!全国人民都不服!除了那些坏人,不过就是以权谋私,联合起来欺负一个小女生,然后回家自嘲一番罢了。

在这里有两个提议:

第一、一定要严惩相关设施人员。

涉事人员一共有29人,其中包括教育局局长、校长、派出所所长,随便一个头衔拿出来,都很有威慑力。

特别是对于陈春秀一家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,投诉无门,只能咬碎了牙齿往肚里吞。

而这些所谓的违法乱纪者,在职的不过就是象征性的惩罚了一下,在职人员只是党内警告,并没有开除,退休人员只是降低退休工资,并没有停发退休工资。

而陈春秀被人顶替上大学,就拉出了如此大的一条利益链,谁能保证陈春秀只是第1个?还有多少学生被蒙在鼓里。

说不定不过是冰山一角。

而这样的惩罚不过是隔靴抓痒,给这些坏人不痛不痒的结果,代价那么低,下次又可以铤而走险。

而被他们夺去的却是寒门学子一生的梦想与希望,读书改变命运,考试是教育最公正的平台,如果失去了公正,寒门学子岂不是寒了心。

第二、陈春秀之前做过服务员,做过工人,现在也只是一名幼儿园老师。

可是16年前她明明是一名优秀的高中生,读完大学之后至少能够通过大学学历找到一个比较光鲜的职业。

因为学历就是一个门槛。

那么真相大白了,陈春秀被偷走的16年人生谁来负责?实际上是一生的命运。

所以应该给予陈春秀一笔民事赔偿,相关涉事人员都应该赔偿一笔经济补偿。

按理说陈春秀应该2007年就大学毕业了,按照当时大学生普遍的薪资水平,补齐16年的经济补偿,有相关人员估算大概是30万左右。

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的赔偿应该按三倍计算,一共是90万。

然后替代者的所有福利归陈春秀所有,比如保险与退休工资,因为这本来就是陈春秀应该得的。

谁叫她偷走了人家的考试成果,偷的什么?必须还给人家什么?

然后替代者应该写一封道歉信给陈春秀,争取得到陈春秀的原谅,这才不枉为人。

你还有什么要补充吗?欢迎留言,谢谢。

被人顶替两次上大学的苟晶,这件事最终处理结果会是什么?

题主问的是苟晶最终会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。

看到很多人回答的是冒名顶替者会有一个什么样的结果,有点儿偏题了。

这里,我想说,对于苟晶来讲,结果无非是这样几个:

1、终于沉冤得雪,出了胸中一口恶气;

2、但事情也已经过去了,自己也早已经过了上大学的年纪了,退一万步讲,就算重新给她上大学的机会,估计对她来讲也没有什么意思了。所以,事情过后,生活继续,苟晶还是苟晶,生活还是原来的生活,一切都不会有太大变化;

3、有人说,苟晶会不会有可能也去顶替那些顶替他的人的工作、待遇。我认为,这是不太可能的。顶替者有罪,应该受到惩罚,但这个惩罚不包括简单地把有罪者的利益进行转移。这不是古代,更不是劫富济贫那么简单的事情。一切要依法办事。

最后想说。

我们都想看到正义得到伸张,都想苟晶有一个完美的结局。

但最完美的结局就是,顶替者得到惩治,并且借由这件事情,引起各地有关部门的重视,让更多过去的顶替者无处遁形,而让日后不会再出现胆大妄为的顶替者。

这就够了。

对于冒名顶替他人工作岗位十几年的人,应如何处理?

开除,工作年限就是入狱年限,最少判刑20年以上,并拉入黑名单,方显法律公正平均和尊严,所有参与者都应判10年以上徒刑。

山东很多高考顶替事件,有的被连续顶替2次,会有什么处理结果?

【木子职说观点】连续出现的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的确挑动着大家的神经,让大家对教育公平性持怀疑态度,而严肃处理类似事件,还受害人一个公平结果,这才是类似事件应该要做的。

山东冠县的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事件还没有出调查结果,最近山东济宁的苟晶又自爆被班主任女儿冒名顶替,同时山东省也在前两年的自查自纠中发现242人是冒名顶替的,如此数量庞大的顶替事件,的确让大家震惊。

冒名顶替事件一般发生时间比较久远,而且涉及面广,调查难度大,但这绝不是我们可以不处理的理由。保护教育的公平性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严肃查处冒名顶替违法行为,揪出幕后操纵链条,这才是我们应该要做的事情

每一个冒名顶替事件必然都有一个完整的利益链条,由此组成了冒名顶替完整链条。挖出这个利益链条,严肃处理涉案公职人员。这才是冒名顶替事件应该要做的事情。

第一,注销顶替者学籍。顶替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学籍必须予以注销,让顶替者付出应有的代价。

第二,向受害人赔礼道歉。受害人因为一次冒名顶替,失去了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,特别是对于农村人来说,上大学是一次最重要的机会,失去了这个机会可能就一辈子也没办法翻身,赔礼道歉是必须要有的。

第三,严肃处理涉案人员。冒名顶替往往都涉及到一大堆人,甚至还有利益输送链条,挖出背后的操纵者,将违法人员绳之以法,是法律维护教育公平性的必然选择,如果有人违反法律,我们的司法机关就必须严肃处理,要让违法者付出惨重的代价。

对此,大家是怎么看的呢?

欢迎关注@木子职说 ,和我一起聊聊职场上的有趣事!

凭良心说,顶替者已经得到了处罚,对于结果你是否满意呢?

陈春秀的事情已经告一段落了,无论你满不满意,已经尘埃落定,顶替者得到了应有的处罚,参与者也被处分,至于结果令人满不满意,这的另外一回事儿。

说是在的,我还是为点赞的,能够在这么快的时间里调查水落石出,而且相关责任人一个也没跑了。这已经起到了惩戒的作用,让我们看看惩罚的结果。

我们先来看看处理结果:数针对陈春秀、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一案严肃处理了包括顶替者的父亲及娘舅、招生办主任、派出所所长、户籍警官、武训中学原校长、邮政局副局长、山东大学网信中心主任及山东大学工程实训中心主任……等。但是对于他们大多数人,只是记过或者降低待遇!

可无论怎么说,这个事情都是触目惊心的,竟然有这么一个庞大的利益链条,为了把一个农村的孩子替换掉,这么多人参与,可谓用心良苦,可见权力的可怕。可能否给受害人一个合理的安排才是最主要的。

无疑,陈春秀美好的年华就被剥夺了,她本该有了另一个人生生生地被扼杀在摇篮里,我在网上看到,可不可以根据陈春秀现有的条件给安排一个工作,哪怕是当幼儿老师也好!这最起码会让她伤痕累累的心不在流血,也算给大家一个交代。

也许单位会因为陈春秀没有文凭为由拒绝,可没有文凭是谁造成的,不是吗?这个应该给考虑一下,这也是广大网友的期待。

至于说满意不满意,这个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,这些官员被处理,这是让人满意的,处理的太轻,这的让人不满意的。这是我个人见解,不一定正确,希望大家参与讨论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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